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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们回来得早,洗漱过后,两人都还没困倦,便各自披一件皮袄,对坐在榻上看书。我一贯体寒怯冷,便将皮袄一直紧紧裹在身上,韦欢却是燥热气重,坐了一会,就把皮袄解了,只留一身浅色绫裙,这裙子是她浴后新换的,穿得颇为松散,她又犯懒,整个人都斜躺在那头,绫布松松垂在身上,自锁骨而下便露出来,我翻页的时候瞥见,还未上心,只顾着低头继续看书,等过了一会,韦欢将罗袜也褪了,两脚自几下伸过来,脚尖蹬在我膝上,我笑着拍她的脚趾道:“过去些,别挤着我。”一抬头,见了那绫布下勾勒的形状,心里一突,心莫名地就砰砰跳起来,那时也还没想到别处,只是笑她道:“瞧瞧你衣裳都穿成什么样子了?快穿穿好。”

韦欢懒洋洋地去系带子,系了半晌不好,我正好看书看得不耐,便丢下书叫她坐过来,我好替她系带。韦欢被我催了两次才盘腿坐起,将上身斜凑向我,我隔着小几替她理了理前襟,一眼就瞥见她那两处小小的丘陵,心跳忽然又更快了,口内发干,眼睛发热,手没稳住,将本来已拿住的衣带给漏了下去,再去够时又没够到,只看见她披着头发散着衣襟,头还侧低下去,专注地盯着她手里的书。

几上有盏小灯,灯光自下而上地照映着她,令她的脸和脖颈都显出一种极温柔的美。

她已十四岁,正是半大未大的时候,面容大体还如少女,却已开始长有许多女人的特征,这些特征本是源于人之类自然长成而来的魅力,因此纯然天成、无需任何雕琢,而她天生下来的那股魅力却又比别人的强烈些,还带着独属于“韦欢”的烙印。

我便在那时生出了强烈的碰一碰她、吮一吮她的渴望。

这渴望初生时还只是一股朦胧而隐约的冲动,为我所觉,便委委屈屈地蛰伏下来,并不敢马上催促我的身体动作,我被这渴望惊到,讪讪地收回了手,坐了回去。

韦欢将书翻过一页,方将脸侧转过来,挑眉看我:“怎么不系了?”

我分明听见自己的喉咙咽下一口口水,可是仔细回想,却发现自己嘴里干干的,根本就没有口水,我看了看韦欢,她随口问了一句,又低下头去看书,只是脸比先要更向这边偏一点,像是随时要同我说话的样子。这姿态比方才的姿态要更亲昵,激得我的心又一跳一跳地动起来,试探般的唤:“阿欢?”

韦欢没有偏头,只抬着眼看我,尽管我已赞美过她的眼睛千万遍,可是却依旧忍不住再次感慨——她的眼睛真漂亮啊,像深黑夜里唯一亮着的那两颗星,人们总是赞叹星河之壮美,可是叫我说,若天上少了这样两颗星星,那么偌大星河,也就不过如是了。什么长庚、什么紫微、什么牛郎织女……这些星星都是很好的,可是没有一个及得上她。

我的脸一定红得像煮熟的螃蟹了,头顶说不定还会冒出蒸汽。我想和她说些什么,可是除了再叫一句“阿欢”之外,什么也说不出口。

韦欢听见我又叫她一次,总算肯将头偏一偏,正眼看我了:“要喝水?还是饿了?晚上别吃太多,易积食。”

我点了点头。胸腔里心脏不断跳动,发出巨大的回响,韦欢一定听见这回响了,可是她装作不知道,她总是这样聪明,我也不能逊色于她,我要叫心脏不要跳动,当然不能猛地一下慢下去,那样也太引人注意,我要慢慢地、慢慢地叫我的心慢下来,舒缓温柔地跳动,一下,一下,不能让韦欢察觉哪怕一丁点我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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