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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9(2 / 2)

我想我大约幸运地成为了后一种人罢。

我不是哲人,不是诗人,甚而不是一个出色的人。

可是当我在阿欢的脸上看到爱情时,我的心令我一下便变作了最圣贤的哲人和最长情的诗人。我不知这是不是一种短暂的、因感动而起的冲动,只知此刻的自己有了些微的不同。

爱情。我何德何能,足以拥有这样的爱情?

我又何德何能,得以拥有这样的阿欢?

我长久地凝视着阿欢的眼中,看着她闪亮的眸子,心眼像是沸腾的泉眼,行为却冷静得出奇。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脸,拨开了她额前的一绺散发,她化了淡淡的妆,却并没有抹得很白,只是令肌肤透出莹润的自然之光,她的额头和下巴都生得很坚毅,嘴巴却小小的,和脸颊上的酒窝一配起来,俏皮得惊人,她的眉毛细细弯弯,化得介于少女与少妇之间,却意外地适合她。

我是什么时候发现她长得这样美的?像是起自汝州温泉,又像是起自更久以前。有一次父亲和李睿打夜球,别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唯有我在旁边待得无聊,沉沉欲睡,母亲于是用她的步辇送我回去,路途很长,我就对几个小宫人说狐仙的故事,说着说着,自己却看到了狐仙——阿欢伫立在路边,穿着绢布衣裳,怔怔地看着花丛里面。

她那时候与现在差不多瘦,看上去却比现在要高多了,我坐在母亲临时借与我的御座上,才堪堪似与她平齐,经过她时,看见昏暗中她的身子在随风影摆动,恰与我向旁人说的故事巧合。初时我以为她是纤细清朗的崔二娘,走近以后,才发现是那位胆敢以筷子去挡李睿佩剑的韦四娘。

那个将我不感兴趣的马球打得极好的韦四娘。

那一年我十二岁,对这个我生活了十二年的大唐没有太多好感,做什么事都懒洋洋的,不喜欢读书,不喜欢骑马,连马球赛都不喜欢看。

而如今我只差两个月便要满十七岁了,喜欢在洛阳的坊市上缓辔徐行,一眼就能看出街上多出来的新奇小玩意。我的弓马虽不如意,毕竟也是能驰驱射兔的人,我的马球技艺虽一如既往地烂,偶尔却也能不凭借身份进一两球,西京慈恩寺,东都报德寺,两寺戏目,我泰半看过,昭武九姓是康、安、曹、石、米、何、火寻、戊地、史,教坊四部是法曲、清乐、胡部和龟兹…

是阿欢令我融入了这个时代。

是阿欢让我情愿做一个大唐人。

若论初心,阿欢才是我的初心。

文明元年兵燹烽起。十月末,齐州尚未克复,扬州又起战事——徐敬业诈言李晟未死,奉为号令,移檄州县,自称匡复府上将,领扬州大都督,聚众十余万为乱。

母亲以极轻蔑的姿态对待了此次起义,她命人在大朝会上大声朗诵那篇与原著疑似有些微不同的《讨武氏檄》,然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倒是好文笔,此人不得录用,是宰相之过”。宰相们——以裴炎为首——出来谢罪以后,母亲却又在御座后笑着道:“也不过是书生文笔,可为翰墨臣,不堪辱宰相。”略一挥手,将此事连同两处叛乱所带来的阴影一道轻轻揭过,国中士气大振,齐州叛乱旋踵即定。

十一月初,独孤元康凯旋而归,先于他归来的,是一道替部下表功的奏疏,以及一道请罪的表状,亲自赉送表章的是独孤元康的部曲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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