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欢淡笑道:“若你希望我去,那我便去,若你不希望我去,我便不去。”
太平握了握拳:“你是事主,当然要看你的意愿。”
韦欢面色不变:“若是该我去时,无论我想不想去,总是要去的,若不该我去,那无论你我的愿望如何,总也是不会去——所以我又何必着急呢?”
太平终是忍不过她——一想到这点,韦欢便不觉有些小小的得意——跺脚道:“你口口声声说要如何如何,不惜将我和你说的话都透给人家,结果这人反过来要把你赶出都中,你还要执迷不悟么?”
韦欢淡淡道:“第一,倘若不是因为你,去庐陵反倒不失为避祸之道。第二,我与狄仁杰本就不是什么生死之交,我卖他个消息,他卖我个人情,一来一往,交易而已,哪像崔明德对你那般情真意切,一面任你为她们费尽心思,一面却自己将消息四下播布,河北重镇,多少人都有眼线在内,消息一散出来,真以为都中人都不知?第三…”看太平的脸色,终是叹了一声:“对不起。”
太平怔了怔,瞪了韦欢许久,忽地解去外衣,将头发、中衣都束好,气哼哼地道:“打一架罢。”
作者有话要说:太平:风水轮流转…
韦欢:不,风水不转,因为你还是打不过我。
太平:……
呃…今天查资料+又爬墙去看了本小书,只来得及更一章…周二或者周三再补昨天的更…
第419章恳求
我从前是很不喜欢运动,尤其是马球、角力之类需要竞争的运动的。可现在我却渐渐理解了这些运动的迷人之处——人平常所压抑克制的一切天性,都可藉由这样的运动来释放。
我的拳头打到阿欢身上了,皮肉相触碰时,带起的是比肌肤相亲时更炽烈的热望,而肌肤相亲时多少总带着几分小心,这样的触碰却毋须带有任何克制。
大约是因着“对不起”的缘故,阿欢一开始还颇有些隐忍,不过这隐忍也未持续多久,我们很快便扭打在一处,如泼皮无赖一样撕拉翻扯,出手固然毫无章法,甚而也不分轻重。我打着她的肚子时她便以腿来踢我,她扭着我的腰时我便伸肘击她,实在被对方按在地上、拳打脚踢而不得时,便如两头恶狼般使牙在彼此身上撕咬。似有某种莫名的气氛在这样的撕咬扭打中增长,随着我们肌肉的每一次摩擦而更暧昧且炽烈。我的眼想必已红了,声气粗重,打一下倒要喘两三次,阿欢也比我好不了多少,望着我的两眼都是赤红色,出手的速度也渐渐慢了下来,然而我们依旧是僵持着,你来我往,虽速度有所减缓,却不曾有大的停歇。渐渐地我们已扭不动彼此,却还不愿停下,也不知是谁起的头,开始撕扯起了对方的衣裳,再一会后,两套不甚轻薄的中衣便都已七零八落、所剩无几。有人先攻起了下路,不记得是她,还是我,但此后争夺的方向忽地便改变了,大开大合的扭打变成了门边户上的擒拿,起先是她压住了我,可她实在是太瘦,一掀便倒了,我骑住了她,将她反身压在地上,她闷哼了一声,扭头来看我,猛地以膝盖跪地,背仰着将我掀翻,她将我按在地上时神情凶恶,不像是人类,倒像是某种猛兽,她将自己压在了我身上,一手狠狠地压住我,不让我起来,两腿膝盖顶在外侧,两脚撑开我的两腿,她的手迅速地进攻,甫一进来便引起了一阵生涩的刺痛,她恶狠狠地喊着我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地叫我“太平”。我两眼直直地看着她,咬着牙,不肯出声。
她竟像是有些愤怒,手上更用力,看着我的双眼已赤红如血,我的疼痛因我熟悉了她的节奏而有所减少,她的愤怒却随着我的沉默而与俱增,手上越来越用力,叫我时咬牙切齿,发出的声音都是嘶哑的——“李太平”。
我蓦地攒够了力气,再次将她推倒在地,人坐在她身上,触碰时两腿间传来一阵刺痛,低头时看见自己大腿上淌着一条带血丝的痕迹,恨得将她一压,她的头撞在地上,闷哼了一声,却反而笑起来,笑声中又抬头看我,背着着地,头仰起来,叫我“太平”、“太平”、“太平”。
我将毕生的力气注在手上,将她的胸口狠狠地一压:“韦欢!”她被我压在地上,咳嗽一声,终是不再叫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