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1)

林路立在时空之巅,白衣飘逸,玉树临风,仿佛跨越千年,跋山涉水而来。

他看向观众席正前方,澄澈明净的嗓音和着音乐声飘荡在空中。

魏喜没想到会乍然听到《快雪时晴》。

林路从没有在任何演唱会上唱过这首歌,这是她第一次演唱会现场听他唱这首歌,当初调整陈教授的《琵琶行》舞美,他说过是为了配合北城站问古篇幅的曲目改动。但魏喜没有想到,他会唱《快雪时晴》。

“泛黄的笔墨纸落云烟,

四时佳兴,好雪片片。”

伴随他的歌声,大雪满天山,背景屏幕上流动出一幅深山雪霁之景。

琉璃世界,白雪皑皑,天地一片雪落茫茫。

而舞台上空,滟滟流光飞散成鹅毛似的雪花,纷纷扬扬,一片一片从高空飘落,大雪飘飞,茫茫白雪中,摇臂机带着唱歌的他慢慢降落。

观众席爆发出激烈的震天呐喊,声如巨浪。

林路踏雪拂花落地,朝台下众人挥挥手,手持麦克风,继续歌唱。他边唱边朝前走,从舞台正中心,一步一步,一直走到舞台最前方。

他站在离观众席最近的地方,顿住脚步。

雪花片片飞舞,他伸手接飘落的雪花,目视前方,浅吟低唱:

“雪化成水被墨色洇染,

快雪时晴,佳想安善。”

空灵的嗓音深深远远回旋绕耳,纷飞白雪间,他放下麦克风,遥遥望向她。

魏喜的眼泪忽然落下来。

重逢后的那天,在寂静的餐厅包间,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把她拥抱在怀里,她听见他的声音在头顶低低响起,他说:“小喜,我很想你。”

相识的第一个春节,他捧着白雪送到她手里,陪她一起握着雪团化成水,他们一起把手伸进笔洗里,用雪水洗写字后的毛笔。

十六年后,在她生日的晚上,漫天大雪里,他唱自己写的《快雪时晴》给她听,最后站在她面前,望着她唱:“雪化成水被墨色洇染,快雪时晴,佳想安善。”

这一刻,悔意如滔天巨浪淹没了她。

魏喜后悔了,在他想她的时候,她不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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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场馆都是震耳欲聋的沸腾呐喊,林路依然停留在舞台最前方,很多人都站起来朝他挥舞荧光棒。

魏琪在金牛奖晚会现场听林路唱《快雪时晴》后压抑的尖叫,随着林路再唱《快雪时晴》,一齐汹涌澎湃滚滚而出,一把抓住魏喜的手站起来,不停地朝离她们最近的林路挥手。

魏喜跟着朝他挥手,人潮汹涌里,默默无声望着他说,我也很想你。

这场疯狂欢呼直到灯光暗下来才渐渐平息。

下一首歌的音乐响起,林路已回到舞台中心,再次手持麦克风融入音乐里。

寻梦、问古、行路、新生,整场演唱会依然是四个篇幅,林路用舞台歌声唱出了独属于自己的音乐之旅,带来一场他个人独一无二的音乐视听盛宴。

-

演唱会的尾声,林路和齐思远一起上台合唱新歌并送新年祝福时,观众席的亢奋再次冲破最高峰。

林路一头银发全部拨弄到脑后,没有刘海的大背头,他清俊立体的五官一览无余,越发显露出无与伦比的骨相美。而他身上那件blgblg的黑色外套,搭配宝石猎豹项链,在斑斓陆离的舞美灯下,光彩旖旎,可是却不浮华。

他身上天然有一种风姿气度,骨相之下是风骨,此刻站在舞台上唱歌的他,风流倜傥,风光霁月。

齐思远也是一头银发,一身炫酷黑衣,他的长相偏冷峻系,走的也是ol boy路线,舞台上一举一动皆是酷帅,和林路站在一起唱歌,正好形成了一种气质对比鲜明的和谐,尤其唱的是很有节奏感的蓝调流行乐,舞台效果非常好。

然而终于得空出现在前台的何江舟,却看着他“切”了一身,昨天彩排齐思远还是黑发,今天要正式登台了,忽然变成了林路同款银发,这蹭的不要太堂而皇之。

这首合唱结束后,林路对大家挥手说“新年快乐”后,便下台了。

接下来是齐思远作为演唱会表演嘉宾的独唱曲目,他唱的是自己的一首成名舞曲,劲歌热舞,气氛很high。

众所周知,林路唱歌不跳舞,他的演唱会伴舞都不多,但凡他在舞台上配合歌曲风格,随性做几个身体动作,都会引发全场大狂欢,这也表明歌迷并不是完全不想看他唱歌跳舞。

何江舟不由得重重吐出:“心机boy!”

何江舟没眼看舞台表演,转身去后台找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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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路再次被造型团队包围,他已经飞快换上了最后一套演出服,化妆师在给他补妆,jerry正和发型助理一起快速抓弄他的头发,他的刘海放下来了,一头银发渐渐蓬松卷翘。

他看何江舟过来了,朝他伸出手:“戒指给我。”

何江舟差点忘了,连忙拿出演唱会开始前他取下的戒指。

演唱会造型有众多品牌赞助,包括珠宝配饰,即使是代言品牌戒指,私下常戴可以,公开场合没有合约一直戴在手上就不合适了,那么多代言品牌看着呢。

林路向来很有分寸。

林路把白金戒环戴在自己的食指上。

造型总监拿来一枝粉白玫瑰,刚要动手给他别在胸前,他自己接过去,小心翼翼别在胸前口袋里,露出花梗绿叶,还朝造型总监确认道:“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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