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可就没那么令人想要沉醉下去了。
“只要你找的这个人够妥当,一个帖子就能毁掉林瑜,让她再也翻不了身了。”
“……”
魔女啊魔女,闻暮雨就是个魔女。哪怕披着一身仙女皮,她的内在也还是个黑透了的老巫婆……不,美魔女。
阎海心里想着,的嘴唇蠕动了两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行,但你得告诉我,你要发什么帖子?”
“特别简单的帖子。”
闻暮雨眯着眼睛笑了起来:“说林瑜又老又丑、衣着品味日渐糟糕,曾经的气质荡然无存……总之就是攻击林瑜把她攻击的体无完肤的帖子。”
“……啊……?”
这次,阎海身体力行地表达了对“懵逼”这两个字的诠释。
“就这种的……?”
阎海觉得要么是闻暮雨转了性,忽然之间变得天真、太天真、比自己还天真,要么就是闻暮雨脑袋通了个大洞,闻暮雨的聪明才智和腹黑心机全从那个洞里流了出去——想要用区区一个攻击外表的帖子来打败国民天后,这是多么天方夜谭的妄想啊?
“嗯,就这种的。”
闻暮雨懒得交待更多,阎海原本想问闻暮雨怎么就使这么不入流的一手,末了又记起自己跑来做闻暮雨手下小跟班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能阻止她做错事。这个时候自己再对闻暮雨进言说用这种手段来打击对手未免太过不入流,收获的效果多半也没多少根本是本末倒置。要是真做了这种是,不要说“英雄”了,自己可能比坏蛋还要心狠。
再仔细想想,只不过是拿文字攻击一下林瑜罢了。林瑜那样子的人物怎么可能会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有什么太大的反应。林瑜周围的人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可谓是真正的把伤害控制在了最小的限度。左右发个这种攻击性的帖子不是什么大事,自己也就不用考虑太多了。
事实证明,阎海实在是太天真。帮闻暮雨找到了某位正热门的时尚专栏作者,接着就撒手不管让闻暮雨自己去和那人联系了。
阎海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天多的功夫,前后不到四十八个小时,自己为闻暮雨找的那人就真的写了一个名为“国民天后林瑜的前世今生”的帖子。这帖子在始发网站上被疯狂转载了三十几万次,其他的转发转载更是多到难以计算。
第二天晚饭时间,阎海在各大网站的热搜榜上都看见了关键字:“国民天后林瑜的前世今生”。而这个时候,这篇“国民天后林瑜的前世今生”的帖子刚发布了不到九个小时。
“买关键字当然也要买水军。”
用银叉叉起一个新鲜的饱满草莓,在高温持续着的盛夏里依旧没多少胃口的闻暮雨将淋了炼乳的冰草莓送进了口中。
“你是说热搜词和转发都是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