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嫖娼不是大罪,交钱就能走人,但我给坤哥打过招呼,这就是另一种概念。
把他们关进了临时收押室,里面都是些狠人,尤其听说他们是本地的,而且是厚街的,待遇就上了一个层次。
我把从酒店里面拿的拿瓶六万多的人头马送给了坤哥,对他表示谢意。
第二天特意去了分局门口等,看他们出来。
效果很好,他们个个面色发青,眼珠发红,含腰驼背,精神萎靡地从关押所出来,去门口坐的士。
这个点没人接他们,因为他们出来的太早,一般都是早上九点放人,他们七点就被放出来了。
我猜这也是他们第一次被人关,所以有些茫然。
他们在路边挡车,左顾右盼。我这边开车过去,按了按喇叭。
他们几个人瞬时看见,各自都瞪大了眼睛,在队长的带领下朝我冲来,我挂上三挡慢行,在后视镜里看他们,车速保持能追上又追不上的状态,并时不时地回头露个蜜汁微笑。
我猜他们要是有枪的话,肯定直接开枪打我了。
车子到了一处岔路口,我忽然停下,下车,倚在车上望着他们笑。
那几个人疯狂了,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犹如饿极了的恶狼,不顾一切地朝着我冲来。
我拍拍手,长毛带着一帮弟兄,手里提着和治安队手里同样材料的钢管,气势汹汹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