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2 / 2)

原主为讨父母欢心,在姜家逆来顺受,可惜姜家对原主没有养恩,自然不像对妹妹那样具备深厚的感情。

了解完自己处境的姜彩蝶,直接掀了桌子,果断收拾东西离开姜家,回到叔叔婶婶家所在的小土房,决定靠自己的双手和设计才华,带领全家人走上致富路。

旗袍、珠宝、小洋裙,这座纸醉金迷的大上海,就是她的时装舞台!

很快,大上海上到名流社会,下到舞厅乐坊,人人都知道那个被姜家厌弃的女儿是只金凤凰了。

她设计的衣服和搭配出来的穿戴,哪怕是头母猪都能给它变得像朵花一样好看。

……

林家是大上海商行的行首,名下经营的布庄产业甚至开拓到了海外。

可是很少有人知道,布庄原先的主人是林家大太太,大太太去世后,只留下个大少爷,被养得整日招猫逗狗,不务正业。

然而不务正业的大少爷其实背地里,天天都在琢磨着怎么弄死自己的亲爹和继母,把产业夺回来。

一日,他遇到了设计天赋惊人的姜彩蝶,把一踏纸币扔到姜彩蝶的桌上:“跟我走,这些钱就是你的。”

姜彩蝶:我都穿越了还想让我当牛马?

姜彩蝶放下笔:“可以,但我是老板,你是员工。”

林槐序:这个贪得无厌的女人!

“好!”他咬牙答应下来,计划着等事成以后,就跟这个女人分!一拍两散!

然而后来,林槐序后悔了,天天追在姜彩蝶的身后:“彩彩,我钱是你的,人也是你的,咱们不分好不好?”

第35章

原来,那日林解回去后,第二天去县学后便将闻霖打赌输了吃猪大肠的事到处给宣扬了出去,他逢人便说,声音又大又洪亮,恰好就被门外来讲学的夫子给听见了,那夫子正好又是闻老爷子曾经的学生,对因他家中贫苦借书给他抄书的闻老爷子一直十分感念,没有机会报答,在听见闻老爷子的孙子被人羞辱后,便一气之下罚了林解和学堂里的其它学子,让众人写一篇论贵贱的文章作为堂后作业。

县学的教谕得知这事后,也认为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能够改善现今县学风气的机会,于是也提倡全县学学子将此作为堂后作业,纳入下学年甲乙丙丁的分班考核中。

这件事一出,便很快在县学传扬开来,众人在得知事情原委后,骂林解的同时,其中有一部分脑子灵活一些的学子,很快便想到了可以从那猪大肠上破题,纷纷跑来码头上买回去想从中找找灵感。

别说,买了回去吃后的学子里,还真有好几人写出了几篇不错的文章,那叫一个辞藻华丽,情感饱满。

于是乎,苏梨的肥肠摊也在学生们中间彻底掀起一阵热潮,到后面更是在学子们中间流传出一个传闻:

只要吃了那小娘子家的猪大肠,便可以下笔如有神,写出能让夫子都夸的文章来。

季峰便是其中信了的人之一,不过因着他平日里从未吃过猪肉,对猪肉还停留在腥骚味很重,只有穷人才吃的印象里,所以起初他并不敢轻易尝试,直到这日,见其他好友同窗都去买了,

他才让家中书童去码头买了一份那个有猪大肠的饭食回来。

“公子,您真的要吃吗?”书童将买来的饭食放在书案上,有些担忧的看着面前的少年,这要是被夫人发现了他给公子吃这东西,定是要责罚他的。

“无事。”季峰虽然心中不愿,但是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后就不会反悔。

书童闻言只得将食盒打开,取出装好的饭食,上层是家中给公子准备的点心,第二层是公子最爱的香酥鸭,书童拿出那碟香酥鸭再次劝道,

“要不然还是吃这个吧,公子平日里不是最爱吃吗?今日夫人让厨房里特意做了。”

然而话音落下季峰却并没有回应,书童只得继续将那食盒打开,取出最下面那碗去码头上买来的饭食。

季峰看着那碗饭食,心中却有些诧异,倒也看上去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嘛,这就是那什么肥肠?还挺干净的,油汪汪的肥肠铺在最上面,青红辣椒点缀其间,凑近点闻了闻也没其它异味,还挺香的,是麻麻辣辣的香味。

不过最终季峰还是没有突破内心防线:“你先尝尝什么味道。”

说完,夹起一筷子递给旁边的书童。

主人家的吩咐自是没有不从的,尽管他也没吃过这猪下水,但是他还是没有犹豫就吃下主人递给自己的东西。

然而预想中的那令人作呕的味道却一点都没有,反而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夹杂着各种佐料的味道占据了全部味蕾,竟然是好吃的!

书童眼睛都亮了,他连忙道,“公子,味道不错。”

季峰狐疑的看着书童,“真的?”

不过他料想对方也不敢骗自己,于是这才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

?这个味道,真的是那些人口中腥臭难吃的东西?怎么还挺不错的,又香又脆,一点异味都没有,搭配青红辣椒和里面切得细细的姜丝,简直不要太好吃好吗。

季峰从前没有吃过这种东西,这是第一次尝试,没想到味道竟然这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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