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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个假婚吗?作者:大瓜傻子

第24节

当然,如果他身上不是还带着浓烈的层叠的新鲜的红色,那就更好看了。

“妈妈。起来,我接您回家。”

他走到妈妈身边,伸出手,似乎想要抱住妈妈,嘴里十分温柔的说着。

妈妈抬起头看着他。

那个眼神我很熟悉。那是,就像在看一个怪物的那一种。

“我不回去!那里都是像你这样的怪物,杀人不眨眼的怪物,被人捅了那么刀都不会死的怪物啊……别让我回去,我不会回去的!”

“妈妈,我不是怪物,我只是比别人强大一点罢了。回家之后我跟您好好解释,好不好?乖啦,这里不安全的,跟我回家吧。”

说着,“程又白”半跪着,张开手臂,想继续那个抱起妈妈的动作,却被妈妈一把挥开了手。

“滚啊,我不是怪物的妈妈!我死都不会回去的!”

什么声音在雨声中清晰传进我的耳朵里。

然后我看见胸口不知道什么时候cha了把刀的妈妈倒在了“程又白”的怀里。

“程又白”愣在那里,完全无法动弹一般。

“……妈妈。”

他声音有些颤抖,像是怕吵醒什么似的,很轻很轻的喊着。

我飞快的跑过去,可到了近处却被无形的东西挡在那里,任我怎么用力都闯不过去。

“啊对!我的血!妈妈,来,喝啊,不会有事的,快点喝啊。”

“程又白”忽然反应过来似的,一口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凑近了妈妈嘴边。

可是,不管他怎么催促,妈妈连眼睛都不肯睁开一下,更别说去喝那些鲜血了。

我用尽全力拍打着那层我看不见的屏障,可是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程又白”在那里做着毫无用处的努力。

就在这时,地上那些鲜红忽然就有了新的动静。

很快,它们在我的眼前汇聚成了一堆一堆的液体,然后,就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人形。

那些东西从透明屏障里向我的方向慢慢走过来。

逐渐,他们的身形清晰起来。

我看见了在他们身上的那些伤口。

新鲜的,手法让我熟悉的伤痕。

那些伤痕——

我做的。

是我做的!

我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

不断的,一幕幕,那么的陌生,又无比的熟悉。

那些红色液体组成的人形走到我面前,却没有继续靠近,只是在那站着,默默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们逐渐变成了被我杀死时候的模样。

我看见在他们被我杀死之前,我接到了家里的任务,说是要去解救一个被绑架的目标,根据线索,我来到了这里,然后看到了被绑架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看到愤怒的我将那些绑架犯一个一个杀死的画面。

我看到目睹这一切的妈妈满脸的惊恐万分,看着一身鲜血淋漓的我的样子。

我听见她说——

“怪物,滚啊!”

……

——我不是怪物。

我听见自己在这样对自己说。

——怪物是那个沉睡了不知道多久的程又白,才不是我。

——那……那我又是谁呢?

——啊,对啊,差点忘了,我就只是个被催生出来的魂体,就是用来代替因为心灵受到巨大刺激,不能面对现实而选择逃避的程又白的魂体啊。

所以我不是真正的人类,而是个真正意义上的怪物。

所以,我真的是怪物。

妈妈说的没错。

“我是个怪物。”

我是一个,没有自己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上不能长久的存在着的,没有真正的人类会喜欢上我的怪物。

我不会感受到痛,我受再重的伤都不会死,我拥有超乎想象的身体复原能力,还有超乎想象的杀人的技巧和能力。

我的名字是假的,身份是假的,工作是假的,家人是假的,连带着秦墨,那个说喜欢我的人,也是假的。

现在,真正的程又白康复了,苏醒了,彻底回来了,所以,我对这个世界最后的那点存在价值也该消失了。

我就是一个多余的——

怪物。

“笨猪,想起来了吗?”

梦境回魂。

转瞬我回到了现实。

现实里的程又白看着我,笑眯眯的,仿佛跟记忆里那个乐观开朗强大无比的家伙重叠在了一起。

亮眼的很。

“嗯,我想起来了。”

我点了点头,也笑起来。

“不错。总算是不浪费我的辛苦哦。你看你这魂体——咦?怎么这么淡了?!”

程又白惊诧莫名的看着我,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很快就好。”

我赶紧安抚了下他。毕竟他的身体我用了这么久,好歹也该给点回馈啊。

“好什么啊?你不是都想起来了吗?怎么还会集中不了ji,ng神呢?”

程又白一下子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太温暖了,连带都快把我的手给烧化掉似的。

程又白立刻放手,后退了半步,不敢再靠近我。

“怎么回事?你连我都不能碰了吗?你真的是要死了!怎么办啊?!我不能让你死!怎么办?”

“呵呵。”

不用担心。

跟我说声再见不就好了吗?

想着,我冲程又白挥挥手,笑着:

“喂,程又白,再也不用见了。”

☆、番外一老爸的影帝情人

大家好,我叫秦衡,今年18岁,稍微认真点说,算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学霸。

这不,今天,我拿着世界综合排名第一的大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跟着我爸和我爸的情人一道,来学校报到了。

介绍一下,我老爸秦墨,嗯,没什么好说的一个普通商人,咱这次就不说他了,这次呢,我主要是想聊聊我老爸的情人先生。

老爸的这位情人啊,是个很有名的娱乐圈艺人。

有名到什么程度呢?

就单说他主演的电影角色吧,是在当今世界上所有的影星中,获得各类顶尖电影奖项最多的一个。而且每个分量都重的能要命那种。

这个人呢,长得也不是好看那种。

他是那种长相勉强算是干净的一类。身形瘦削,身材也不见得是那种完美得好,反正,看起来就是整个人单放在如今这个美人巨多的娱乐圈里,分分钟就会被人潮淹没的那一种。

所以根本不能靠着皮相吸引观众。

而且,他在娱乐圈混出名的时候,都是已经快40岁的时候。在40岁之前,他在圈里还是个十八线的小艺人,籍籍无名熬了14年,并且根据热心网友挖出来的他的那些演艺视频来看,都能够证明他的演技是烂得没法看那种。

可他牛逼就牛逼到这一点。

明明他的演技曾经那么的其烂无比,可自从跟我爸结婚后没几个月,就开始了娱乐圈的“逆袭”之旅。

最初,演了一个古装仙侠剧里的男三,开始呢大家都没看出他除了动作戏勉强可以之外,还有演技这种配置,可是演着演着,忽然一天,他的演技就猛地爆棚式展现出来了。

他的每个表情,每句台词,每个动作,每个眼神,包括每一次说话时候的些微停顿,都能让戏里戏外人分分钟入戏。

入他所演绎出的戏。

简直神了。

然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演了更多的角色,每一个角色,都能叫看过的人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再然后,他就成为了最耀眼的那颗星星,最后变成了影视圈演戏最好的演员。

无人可比。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都知道我老爸这个影帝情人是谁了吧?

对,程又白,当今世界上当之无愧的最好最好的影视演员,每一个看过了他的戏的人都这样觉得。

我也这么觉得。

不过你们肯定不知道,你们心目中那个演技爆棚,超乎想象ji,ng彩绝伦的影帝,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是个四肢不勤懒到家,还经常动不动就可能哭唧唧的真弱ji。

至少我是经常看见他跟我爸要糖吃,可我爸因为他牙痛犯了不给他吃,结果他就跟我爸各种花式撒娇耍赖不要脸的场景。

简直没法看。

至于我爸,则能宠则宠,能顺就顺,总之一个原则:但凡能够让那个程又白开心的,那他就能在所不惜。

这个c,ao作也是够了。

如果不是我跟我爸长相七八分相似,加上程又白的年龄在那,就照我爸宠着程又白的那种程度,有时候都让我甚至要怀疑其实我不是我爸的亲儿子,程又白才是。

这不,早上送我到了学校,程又白说了一句饿了,我爸就立刻叫人定了地方,跟着眼看就要带程又白去吃东西。

那带着人转身就要走的利落姿态,干脆就把我这个儿子给活活晾在边上,就好像其实我不存在一样。

如果不是程又白“可怜”我,让我跟着一块儿吃去,我可能就得馋着肚子继续我的学校报到之旅了。

当然,我是不会承认之所以之后会那么感激程又白,主要是因为程又白想去吃的那家餐厅里有这座城市闻名世界的甜品的。

我拉不下这张脸。

吃东西的时候程又白又是再一次成功的被粉丝认了出来。如果当时我们所在的不是家高级餐厅,我猜我离开那的时候不可能还保持相对完整的仪容仪态。

干!

每次跟程又白一起出门就会存在这种风险,从前只是在国内发生,后来程又白演的电影电视剧在国外风靡之后,随着曝光率的不断增加,这种状况就全世界都会随时上演了。

真的心累。

对此我一直都不明白,我爸怎么能够容忍,他那么的喜欢的人,同时被全世界疯狂喜欢着这一件事。

毕竟,根据我对我爸的了解,就他对程又白的那种深不可测的占有欲,可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比拟的。

可就这么奇怪,他就这么放任程又白活跃在大屏幕上,长久的霸占着全世界的电子屏幕,被不计其数的粉丝们喜欢着,梦想着,甚至流着口水舔着屏之类的事每天发生。

我爸到底是怎么想的?

好想知道。

不过这些我也只能想想。毕竟相对于看着被我爸因强大的占有欲而禁锢在家,懒得有一逼的程又白最后只能每天在那里跟我爸花式撒娇的样子,我宁愿在电子大屏幕上看他演绎各种不同的角色,将别的演员难以表达万分之一的角色灵魂,给饰演得淋漓尽致、活灵活现。

我喜欢那样的程又白,比之以前那个刚跟我爸结婚到我家时的程又白更加喜欢。

这么说来,其实当初那个程又白的那种样子,现在我都快不记得了。

最多就大概那么一点模糊的印象留着。

就是那种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浓浓的“我很不喜欢这个世界”的消极感,每天都好像随时能够哭出来似的,叫我一点儿都不喜欢。

不过好在跟我爸结婚之后没过多久,就变成了现在这个很好的样子——

演戏的时候光芒四s,he,无人可比,不工作的时候虽然懒得像猪,却总是生机勃勃,实在叫人——

很喜欢啊。

这么想着,我忽然有点懂了,怪不得我老爸会愿意那么顺着程又白,宠着他了。是我的话,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对比蠢萌蠢萌的家伙,或许,也会像我老爸那样做吧。

呃——

程又白刚才在餐厅里背着我爸偷吃了冷饮,结果现在牙齿又痛了,被我老爸训呐——

这么蠢又极度缺少自制力的家伙,或许我还是不用跟老爸学了吧。

晚饭后,我爸临时去参加个视频会议,剩下我跟程又白在那里两个人面面相觑,无话可说。

还好,之前学校报到的时候新认识的同学刚刚有打电话过来约我今晚聚会,虽然放程又白一个人在酒店里呆着很那什么,但是毕竟他长大了,必须学会独立生活,对吗?

所以我很干脆的答应了朋友的邀请,嗨去了。

等我从聚会上回来,提着专门给程又白带的甜点去找他的时候,就看见在没开灯的房间里,程又白孤零零的坐在椅子上,看着星空。

他的样子有点寂寞。

我看过他这个样子不止这一次了。

可每次看,都会觉得有那么一点心里不太舒服的错觉。

对,我认为是错觉。

因为只要程又白发现我的存在,或者我在看他的时候,他周身那点落寞和寂寥就会立刻消散一空。

就仿佛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似的。

而程又白又是个非常敏锐的人类,以至于总能在我出现的那一个瞬间,就能发现我的存在,或者注意到我的注视。

然后我就觉得自己好像眼花了一样,刚才看见过的情景都是不存在的一样。

就像现在这种情况。

“嘿!好香!给我带的对吗?”

程又白的声音是那种很干净的声音,听起来就会像是钢琴键被合适奏响,每一个音符都在耳边曼妙舞蹈,轻巧跳跃一样。

很入耳,更是极其中听。

可惜他演的戏有很多不好用原音,否则我猜他的影迷其实应该会比现在更多上一半的。

毕竟是那么动人心肺的声音啊。

房间里的灯几乎应声而亮,我就知道程又白的鼻子再次发挥了作用,否则不可能再我明明都刻意敛了脚步声走进房间的,还能第一时间发现我的到来。

“明天再吃。否则你牙又该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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