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心脏淌出血,或许才能让那些执迷不悟的时刻释怀于当下。
“凌哥把你留给我,我却没好好养。”陈思凌笑着揉弄傅渊逸的脸,“下次我去你凌爹坟前跪着道歉,你在旁边数秒,怎么样?”
傅渊逸哑声问他,“跪多久?”
陈思凌“——嘶”了一声,“念在你二爹快五十了,要不然就跪个五分钟?”
“五分钟怎么够?是不是啊,奶奶。”傅渊逸吸着鼻子,把老太太当靠山。
“是,不够诚心。”
“我都快年过半百了,能不能别虐待老人?”
“陈思凌,你含沙射影奶奶年纪大?”
“……傅渊逸,你今天药吃了没?”
“吃了。”
“吃了怎么还这么活络?”
大概是因为,陈思凌爱他。老太太爱他。
他也很快能够再见到盛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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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收一下跟二爹的线。
之后就开始收盛恪和宝的。
然后收拾收拾就可以完结了(
第84章 不装了
“叩叩——“
“还没走?”蒋路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西装革履,头发用定型水喷了个大背头,“今天不是说要回别墅吃饭。”
盛恪敲着键盘,不明白怎么这个人比他自己还关心他的行踪。
“我提醒你一下,现在已经将近六点半了。团圆的日子让家里人等,可不应该。”蒋路说完,潇洒走了。
来去一阵风,仿佛是专程来提个醒。
盛恪看了一眼时间——六点零七分,这就是蒋路口中说的,“将近六点半。”
手头的工作其实并不急,犹豫磨蹭的不过是他自己。
但终归是答应了的,他不会食言,哪怕知道那是一场“鸿门宴”。
还在路上时,老太太来了电话,“小盛,到哪儿了?”
“有些堵车。”前方尾灯一片飘红,“不用等我,你们先吃。”
“哪儿能不等?”老太太笑说,“有个小傻子在外面等你半天了。行了,路上好好开车,注意安全。”
挂掉电话,不禁一笑,这种傻事也只能傅渊逸能做得出来。
天空开始飘起小雨,雨滴一滴一滴落在车窗,将前方的红色尾灯晕开。
这条路平时在这个点没那么堵,想来今天是团圆的日子,都着急归家去。
但,“家”之一字,对盛恪而言,已经很遥远了。
傅渊逸走之后,他就再没有过家。创业时睡过公司,好起来之后,搬过三四次家,到了现在的房子。如今又因那边装修,住进了酒店。
赚到第一个千万的时候,蒋路问他为什么不买一套房子。
“你不是没有钱,兄弟。总这么居无定所的,不难受?”
而他回答:“习惯了。”
小的时候在各家亲戚辗转,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住的最长的是盛梅绢家的阳台。
十七岁那年,陈思凌将他带回家,但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住校。高中一年,大学四年。研究生期间和蒋路一同租去了外面。
如果家是对于某一个地方的定义,那么,他确实没有家。也不需要。
如果家是指某一种归属,那么,他曾经有过,却又失去。
抵达别墅已过七点,雨也下得大了一些。
车子拐过弯,遥遥便能望见那个等着他的人。那人坐在台阶,枕在自己的膝盖上,脑袋偏向他来的方向。
看见车灯,知是他来了,脸上就有了笑。
傅渊逸走下台阶的步态有一点瘸,显然过去的那一个小时,他都等在这里。
看着这样的傅渊逸,盛恪总会恍然。
恍然觉得似乎时间并没有过去七年之久,傅渊逸还是二十岁时的傅渊逸,看上去好像是成年人了,其实幼稚得很。
会热烈地迎接他,会前前后后黏着他。
会执拗地喜欢着他,一遍遍不嫌烦地说“盛恪,我好爱你呀”,“盛恪,我真的好喜欢你呀”。
不曾离开。
“哥,路上很堵吗?”
对上傅渊逸的眼睛,盛恪便知道,那天的对话,他应是忘记了。
“小盛来啦,过来,坐奶奶边上。”老太太笑着拍拍身边的桌面。
一桌四个人,唯余一个空位,在老太太的身边,也在傅渊逸的身侧。
陈思凌开了一瓶珍藏的红酒,“盛恪,能喝吗?”
盛恪颔首,傅渊逸却捂住了他的杯口,“哥胃不好,别给他喝。”
陈思凌挑挑眉,“我胃也不行,你怎么不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