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笛算了算,那年自己大三,在国外交换,不怎么看群,过年也没回来,错过了八卦的最佳时机。
“舟哥欢哥,都结婚了,”死党掰着手指,看了眼对面的女生,“那一桌也都结了,晓艺孩子刚出生,芳芳家的今年已经上幼儿园了。”
闻笛眨了眨眼,感受到时间的流逝。老家已经更新换代,他连学生阶段都没走完。
“都升级了啊。”闻笛说。
“害,留这儿不就是这么回事吗?”死党把桌上的羊肉端过来一盘,用筷子扒拉半盘,倒进红汤里,“哪像你啊,高材生,大城市,多自在啊。”
闻笛决定顺着别人的想象走,给童年的自己留点面子:“还行吧。”
“诶,你是不是读博了来着?”死党一边涮羊肉一边说,“之后打算干什么啊?大学老师?诶,你们副业收入是不是特别高啊。网上那些很火的up,不都是名校教授吗?我看赚得可多了。”
那是幸存者偏差,闻笛想,一年到头吃死工资,职称升不上去,甚至在“非升即走”的关口被校方开除的多不胜数。不过他保持着神秘的沉默,在老同学面前,他还想保留一丝当初的荣耀。
“你呢?”闻笛问,“最近在哪发财?”
“就跟着我爸搞几个小工程,”死党叹了口气,“天天陪领导喝酒,端茶送水,给人当狗,混混日子。一年到头累死累活,也就挣个二十来万。”
闻笛差点脱口而出“比我强多了”,想了想,没吭声。
“舟哥在省城做工程师,”死党小声说,“听说挣得挺多。”
“嗯。”这个闻笛知道。
“欢哥去县委了。”
“都混的挺好啊。”
“你说什么呢?你肯定能赚大钱,”死党拿起啤酒咕嘟咕嘟灌了几口,拍着闻笛的肩说,“那会儿大家都翘课,打架,上网吧,逮着美女照片看一宿。就只有你,没日没夜地学习,周围吵成一锅粥了,眼睛都不抬一下。我当时就觉得你是个干大事的人。”
“是吗?”闻笛苦笑,“那借你吉言了。”
“等你出人头地了,要把你们家房子翻成别墅,可得找我啊,”死党说,“兄弟给打八折。”
闻笛说:“一定一定。”
赚大钱,盖别墅,能有这一天吗?
饭席上聊的热火朝天,闻笛却吃的索然无味。他听着当年的同学谈家长里短,说工作辛酸,油然而生一种羡慕感。是,留在家乡,娶妻生子,和父辈、祖辈以及无数先人那样,日复一日,庸碌终生,一眼就能望到终点,不美好也不诗意。
但他在大城市勤奋学习到而立之年,所得也只有骇人的学历,微薄的薪资。和他们相比,只是多折腾了几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