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场学校的钢琴比赛,比赛的奖品是一台电动自行车。
叶昔很想要。
她在那时已经三年不曾演奏,但毕竟师出名门,童子功又扎实,加上两天临时抱佛脚的特训,她顺利获得了满场的掌声,连那个最不苟言笑的评委老师也对她点了点头。
下了台,叶昔特意装作走错方向,实则为了从评委席一路看过去,看自己是不是最高分。
三个评委,两个满分,奖品稳了。
她窃喜着往回走,经过观众席的时候,听到一声浅笑。
有个清瘦的男人自她身边站起来,不请自来地往台上去,叶昔回头看他,还在想这个人多么冒昧,台下居然响起了阵阵尖叫。
而后,这个叫元昱的人重弹了她刚才演奏过的参赛曲目。
她所选的曲目好与不好全看技术,但在这个男人的演绎之下,炫技之余,竟然还能优美动人。
都说琴声就是心声,男人按下琴键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要输。
急功近利,哪里比得上宁静致远。
本该属于她的电动车,就这样奖给了一个连报名都没报的人。
规则怎么如此“灵活”,十八岁的叶昔想不通,二十四的她却已经想明白了。
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打不过、送不走,找上门来只能接受。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本像元昱那样时刻保持昂扬的斗志的。
叶昔看向眼前的元昱,钢琴前的他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散漫与孤独奇妙地糅合在一起,世间万物逐渐远离,琴音悠悠,夜色幽幽,海浪声像副歌,将天地化为摇篮。
几分钟后,元昱收了琴,皱着眉头起身,盯着眼前的女人。
叶昔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元昱一步步走上前,在叶昔面前停住,说话的音量不小:“弹琴心不静,听琴又睡觉。你是这样求我指教的?”
但叶昔没有醒。
元昱的眉头皱得更深,伸出一只手去推她。
弹过琴的修长手指去势很快,却在她手臂边停住,停了很久也没有挨上去;元昱有些气,控制着手往上靠近肩膀,又停留了一瞬,依然没有下得去手。
最后,手指来到她鬓边。
夜风将她鬓边的发丝吹得散乱,主动缠住了近在咫尺的手指;月光下能看到她脸颊上的绒毛,柔软又脆弱。
元昱屏息看了很久,手抬得僵了才收回来,暴躁道:“快起来!”
回应他的是一声呢喃,叶昔动了动,在椅子里躺靠的得更加歪斜。
“...是你先主动的。”
元昱再一次抬起手,等她的头发被风刮到他的指尖,才出手捏住了叶昔的耳珠。
触感是没料到的绵软细腻,在凉夜里散发着浅浅温热。
元昱愣了愣,他不亏待自己,干脆放肆捏了捏,见她还不醒,忽然就压不住嘴角。
到嘴边的话也临时换了:“竟敢挑食…葱哪里得罪你了?”
他刚讲完,把自己逗笑了。
元昱收回手指,温暖的感觉消失,他拉了拉外套,突然觉得有些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