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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开眼,只见眼前已经围了一圈的人,一个粗膀圆腰的杀猪汉好奇地指着我写在画旁的字。

“朱二,你不是说你认得字的嘛!哈哈哈!”

人群中有人起哄,那叫朱二的屠夫摸了一把光头,冲着后面的人呸了一声,“老子认得数就够了,一本识字的三字经就有这么厚,”他一边说一边伸出自己两根粗指头比划厚度,“上头那么多字就算我吃进肚里也记不住!”

我跟着笑笑,指了指画,从怀里摸出了一锭金子。

只听在场围观众人皆倒吸了口凉气,无数双眼珠子紧紧盯着我手中那枚金锭子,各种贪婪欲求毫无遮掩,没有丝毫做作,所以这些人尽管粗鄙,但并没有让我有多少不适。

“这是在问,画中所绘是何处,说得出的人便有赏。”

市井中不识字的人多,有识字的解释了,我点了点头表示就是如此。

议论的声音立刻就多了许多,有说是罗刹鬼国,也有说是炼狱血海,一时议论纷纷说出了不少答案却都被我一一否认。

那朱二憋红了脸,瞅了瞅金子,再瞅了瞅我,忽然抬起了眉毛,质疑道,“这哑子是来寻大家伙儿开心的吧!”

我冷冷瞥了他一眼,不愿再搭理他了,那杀猪的反而兀自笑了起来,走到我面前蹲了下来,试图同我平视,可话却是冲着身后众人说的,“要是我说对了地方,他却硬要说没有,不肯给钱怎么办?”众人纷纷附和,连带着打量我的眼神也都多了几分猜疑。

“我看啊,可不止是个哑巴,还是个傻子。”他们一边说我是傻子,一边却还把眼睛盯在我的金子上。

“小哥,这画有什么来历?”忽人群中走出一中年男子,蓄着山羊须,穿着普通却干净整洁,带了点南方的口音,看起来对我的画要比对我的金子更感兴趣一些。

我捡了块石头在地上写下一人名字,识字的那几人见之便沉默,沉吟半晌,那中年人才干笑道,“小哥倒是写得一手好字。这凌峰体俊雅极了,只是棱角过于尖锐。”

我冲他拜了拜以示受教。

不到一个早晨的时间,我这桩“疯事”便从菜市口传了出来,传遍了整个上京。我的画、我的字、我的钱都成了旁人口中议论的焦点,而我知道,事实上并不会只有这些。

我的脸以及我写下的那个名字,那像是躲在我身后的巨大谜团,那些许零星的、被我故意漏出来的线索,才是真正的鱼饵,而钓上来的只会在我的掌控之中。

我想起曾在昆稷山时的心境;想起当初曹晖威逼利诱的言语;想起那时我对自己这张脸的愤慨,想起我那深植于骨、一直都有些不太合时宜的清高,等到我不顾一切想要终结于此时,我准备好了迎接迈出这一步所带来的一切煎熬与苦痛,它却像海浪高高地扬起又轻轻地落下,只扑湿了我的面。我的内心如静水般没有波澜,并没有感到多少痛苦,我竟有些惆怅,也许痛苦并不在做出决定的那一瞬间,它犹如共生的蔓藤,只纠缠在这漫长的过程之中,吸尽心头的那点血,那些反复犹疑、进退两难才是最难捱的。我曾那么害怕,害怕会丢了自己,害怕会被那些属于别人的如潮思念淹没而被取而代之,即使现在,我也无法预见后果,但我知就算世人都忘了我的名姓,至少还有一个人不会忘;就算我旧貌换新颜,至少还有一个人会在人群中一眼将我找出。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他是我的良人。

那夜我将自己全盘计划一一细说给阿缜,他虽没有多言,也无阻拦我的意图,可我知道他心中却是不安。我已孤注一掷,自然放下恐惧,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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