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拿着猎枪的家伙靠近,把枪口指向两个人的胸膛。
被这么用枪指着,要说完全没感觉,也是不可能的,但欧阳晗真的没有害怕,他只是在想这两个倒霉鬼,待会儿就要倒霉了。
不出他所料,当猎枪指着穆绍勋,拿枪的人吆五喝六让他老实点时,他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速度,先是一把攥住那支枪的枪筒,用力一扳,枪就从对方手里被硬拽了出来,紧跟着,他在极短的瞬间拔出枪来,啪!啪!两声,两个根本不入流的劫匪,就都成了黄泉路上的鬼。
而收起枪来的穆绍勋,则只是一脸平静,查看了一下两个人是否还有口气在,发现都已经没了呼吸,他叫欧阳晗来帮忙。
“弄哪儿去啊……”欧阳晗有点头疼,不是担心无法处理,而是刚才那两声枪响距离太近,弄得他有点耳鸣。
“苇子坑里。”穆绍勋指挥。
“哦……”答应着,他帮对方处理好了两具尸体,继而将猎枪和棍棒也跟着扔进了苇子坑。
浅浅的水塘成了坟茔,芦苇飘飘摇摇,遮住了逐渐下沉到底的尸体,幽暗的小路上一片宁静,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得~你说咱哈,不光给总督送缴费的钱,还干脆帮着总督府剿匪了~”口气有点无奈,欧阳晗看向对方,“要说当家的啊,你这手可真是快啊……我还说先跟他俩逗逗贫戏耍戏耍呢,这也没戏了。”
“有你戏耍的工夫,命都没了。”穆绍勋皱眉。
“不可能~有你穆当家的在呢,还能让我没命~?”话,说得格外自然,欧阳晗拍了拍手上的尘土,转身往骡子车走去,而站在原处的穆绍勋,却被那句话撩拨得心里某个地方发出一阵轻微的颤动。
说起来,穆绍勋有件事不明白。
欧阳晗怎么总是能让他心里发痒,是那种只想扑过去把他撕巴了的痒。或者,至少是把他衣裳撕巴了……
“要说哈~”那欠撕巴的家伙坐在车上,嘴仍旧不闲着,“这一道上有你在,我倒是真踏实。之前杀张有人的时候我还觉得挺瘆的慌的,现在好多了。”
“杀张有人用的是刀。”穆绍勋的提醒有点无情。
不过欧阳晗无所谓。
“用什么杀,也都是杀啊对不对呢~不过也是有差别,这回你没溅我一身血。”
“枪,终究快一点。”穆绍勋叹了口气。
他有点无奈。
以往在东山上,每次越货都是一大群人,他,是那一群亡命徒的首领,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将手里那把砍刀斜着劈下,没人能在他手里留下一条命来。而只身在外时,他喜欢用枪。就像他说的,用枪,毕竟更快。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置人于死地,才是孤身一人涉入江湖险恶得以保命的先决条件。
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像是“独猪群狼”这个说法描述的了。林莽中,遇上孤单一头野猪是相当恐怖的事情,那彪悍丑陋的野兽会不管不顾高高举着獠牙直冲你撞过来。而更恐怖,生存几率更渺茫的,则是遇上狼群。由头狼带着的十几头乃至几十头狼,会用极强的耐力围堵你,把你逼上绝路,然后一点点聚拢,最终有个领头的扑倒你身上,一口咬断你的喉咙。
可是,当狼落了单,天生的谨慎、狡黠和多疑,就会让它处处小心,遇到危险也往往选择最简单的方法解决,而不再是闪着血红的眼享受猎杀的乐趣。
只身在外,总要夹着点尾巴。
这是穆绍勋的行事原则。
离开他自己的地盘,他会忍耐,会用在山上时不屑的招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这让他多少真的有点无奈,却又必须如此为之。
“穆当家的。”旁边一声招呼打断了他的纠结。
“嗯?”
“我听你兄长偶然提起过,你爹娘是因为战乱……哈。”